一、 做好项目选址是前提
占补平衡项目选址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现状、空间规划、专项规划、地形坡度、自然保护区、生态红线、三类林地(天保、三北、退耕还林)等允许建设区域和限制建设区域,从空间分布上要严格依法依规套合核定。同时,为了确保补充长期稳定利用耕地,选址区域的自然资源条件、基础设施条件、农业生产条件等因素,也是当前项目选址必须前置考虑的。项目立地条件不充分,项目规模小且点多面广不集中连贯,甚至选址偏僻偏远,从项目投资效益和后期管护利用评判,不能较好地实现“造得出、种得住、能致富”。2021年,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,以其他草地、盐碱地、沙地、裸土地四类图斑为对象,分10项指标逐图斑评价,调查评价成果应用后将为科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、规范耕地占补平衡选址提供支持。
占补平衡项目规划设计中,往往更多关注和重视了工程布局和建设,譬如土地平整工程、灌溉与排水工程、田间道路工程、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,工程措施必不可少,但关于土体质量提升的问题,针对土体质量提升编制专项规划设计十分必要。如果说,在项目选址时,积温条件决定了耕地的光温生产潜力,降水条件决定了作物的气候生产潜力,地形条件决定了降水再分配和机械化耕种能力,灌溉排水条件决定了耕地是否旱涝保收,那么,土壤质地条件将影响作物的扎根立地、保墒保肥和供给水分养分的能力。
在占补平衡项目规划设计中,要融入土壤普探与检测、土体有机重构与修复、土壤改良与提升等工作内容,以解决工程措施从机理和构造上解决不了的土体熟化、营养化等土体质量问题,加强土体结构建设、土体化学成分调节、生物营养元素调配等关键环节,不断增强土壤蓄水保墒能力、促进土壤团聚体形成、提高土壤微生物量碳氮含量、增加土壤酶活性、提升土壤养分活化作用、满足土体物理、养分、环境质量等有关新增耕地质量标准,解决土体“内核”问题,从而进一步提升补充耕地质量。
占补平衡项目在组织实施中,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、精细化管理,不断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,树牢工程质量是生命线理念。在项目组织实施前,要做好项目公告公示、技术方案交底、材料检验检测、持证上岗检查等重点前期准备工作。在项目组织实施中,要做好并行交叉施工和隐蔽检查、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工作。
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薄弱点和隐患点,譬如:在土地平整工程中,要严把田块规格、平整度和坡降标准,做好表土剥离和回填、田坎和田埂修筑,满足机械化耕种要求,有效遏制水土流失;在灌溉与排水工程中,要充分利用地表水,大力发展节水灌溉,因地制宜采取渠道防渗、管道输水、微喷灌等措施提高灌溉保证率,同时,渠道修筑要加强混凝土养护管理,管道输水要加强管材和管道接口质量管控,合理设置截止阀和减压阀,避免爆管和渗漏;在田间道路工程中,要加强材料配比、拌合加工控制检验,做好道路养护,确保更好服务群众生产生活。在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中,农田防护林建设应坚持为农业生产服务,科学选择适合当地条件的主要树种和配置模式,做好建后管护。同时,占补平衡项目在组织实施中要加强施工资料、监理资料、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的管理工作,做好重要节点工作留痕和档案管理。
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,在后期利用过程中出现的撂荒或“非农化”、“非粮化”问题,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管护经营不到位。在新增耕地和工程设施移交前,虽然与土地权属主体签订了移交管护协议,协议中明确了管护责任主体,也明细了相关管护责任,特别是对新增耕地种植粮食作物作了专门强调。但是从实际效果看,存在着分了地不种、种了地不管导致土地撂荒,群众自发种植高效益经济作物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,此类问题基层也难以监管。可探索在依法、自愿、有偿的基础上,鼓励“土地流转+项目建设+管护经营”捆绑模式。在占补平衡项目实施前,通过社会资本方有偿流转土地或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集中土地,在项目实施后,通过社会资本方统一经营、先租后股、项目招商、再流转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,结合实际制定管护经营方案,建立“建、种、管”系统化机制,确保新增耕地管护经营到位,更好地发挥占补平衡项目的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。
占补平衡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化工程,项目选址、规划设计、组织实施、管护经营是这项系统化工作的关键节点。不管是管理部门,还是实施单位,都要聚焦粮食安全“国之大者”,强化耕地保护意识,优化完善和提升工作水平,加强土地工程专业人才建设、学科体系建设、科技研发创新、科技成果转化、政策引领保障等方面支撑力度,为我省占补平衡工作做出积极贡献。